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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發佈時間:2017-07-27 14:07:14)
「你強姦我老婆!」酒客遭酒女告性侵反咬被仙人跳
 
台北市王姓男子上酒店,花大錢帶酒女出場開房間,王男嫌床戰只有一回合不划算,要求「吃到飽」,但酒女卻要求加錢,雙方價碼談不攏起爭執,酒女找來男友助陣,並指控王男性侵;王男應訊時否認性侵,指遭酒女仙人跳;台北地檢署認為雙方說詞均有所保留,認定王男罪證不足,今將他不起訴。.
 
 
檢方調查,今年7月10日晚上,王男到林森北路的酒店狂歡,花了1萬7000元帶酒女出場,2人去開房間後,酒女開始以各種名目要求加價,還說:「我回家還要帶小孩,這樣過夜很累,再多加一點…」。
王男不敵酒女的撒嬌攻勢,陸續掏錢加碼,加計帶酒女出場的費用,共花了2萬多元,2人一夜春宵後,隔早王男睡醒要求再戰一回合,酒女卻再度要求加價,王男不滿花大錢卻只開心「1次」,氣得打電話向酒店幹部抱怨。
酒女也非省油的燈,立即叩男友到賓館助陣,雙方險些在賓館爆發衝突,所幸警方獲報趕來,才未釀進一步衝突,事後酒女怒控王男性侵,指王男違反她的意願硬上,還嗆她說:「我在林森北路走跳10幾年,看妳是要被我1個人上,還是要被10幾個人一起上…」。
王男應訊時則否認性侵,強調當晚他喝醉酒,並未成功「辦事」,他睡到一半時,突然被陌生男子甩巴掌打醒,該名男子還不斷嗆說:「你強姦我老婆!」質疑自己遭仙人跳。
檢方調查,雙方發生衝突時,是王男先要求賓館櫃台人員報案,而非酒女先報案,事後卻是酒女先提告性侵;且櫃台人員證稱,入房登記時只有一男、一女,沒見到另名男子進房;因此認為雙方都未吐實,認定此案應是酒店消費糾紛,所以將王男不起訴。